教育部简报〔2012〕第42期
近期,浙江省财政厅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》、《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指导意见》、《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文件,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。
一是建立生均经费投入保障机制。制定本地区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,逐步建立按照生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,逐步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.5倍以上;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30%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;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组织和企业的重要作用,建立用人单位分担中等职业教育成本机制,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及投资主体多元化。对生均经费未达标学校,教育主管部门可扣减次年招生计划。
二是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奖补机制。安排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,依据各地职业教育总体发展状况、年度发展业绩和财政教育投入等状况,对事业发展成效、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、实训条件建设等8方面、21个指标进行考核。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差异,把各市县分为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两类分别考核排序,每类地区设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根据考核情况,对职业教育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最高750万元的不同额度奖补。
三是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补助机制。实施“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”,推进中职学校示范实训基地建设、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、省级骨干教师培训、中职教育骨干专业课程改革、校企合作产学研联合体建设、特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建设工程。省财政以各市县承担的重点建设项目为主要依据,按标准给予补助。
四是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激励机制。对企业、个人、社会团体投资举办中职教育实施税收优惠政策,对民办中职教育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奖励,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中等职业教育。支持公办职业院?;擅窦渥时荆剿饕怨兄莆鞯?、产权明晰、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。公平对待不同类型的办学主体,在学生财政资助方面,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享受同等待遇。
五是实行投入效益绩效评价机制。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成本与效益评价制度,每年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,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专项拨款以及有关表彰奖励、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。对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,加强中职学校经费使用监督和审计,确保经费投向合理,防止资金被挤占、挪用和损失浪费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