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班级:
根据浙江工贸技师学院《学生手册》有关规定,各班级认真评议,学校有关部门严格审核,拟定2020-2021学年奖学金获得者,现给予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10月28日前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
联系电话: 0577-88317123
电子邮件:7279902@qq.com
附件:
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