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本人申请、组织考察,同意刘海丽、李锡尔两位同志的入党的申请,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在公示期限内,欢迎广大党内、外群众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反映等方式予以监督,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,提倡署真名实姓。
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2日到1月28日
联系人及电话:潘雷 88336269
序号
姓名
单位
性别
出生年月
籍贯
申请日期
1
刘海丽
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
女
1985.11
温州
2021.1.20
2
李锡尔
男
1990.04
中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
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
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