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2018—2019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,请各班根据《学生手册》有关规定(一等3% 二等5% 三等7%)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规范品德分工作,做好相关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序号
班 级
班主任
人数
一等
二等
三等
合计
1
3+2 1601班
肖丽娜
50
2
3
8
3+2 1602班
薛明艮
47
7
3+2 1603班
段文林
52
4
3+2 1604班
杨霄寒
53
5
五年一贯制1605班
李涛
46
6
2+31701班
崔荣生
44
3+2 1702班
杨雪琴
42
3+2 1703班
陈鹏胜
9
3+2 1704班
戴本尧
35
10
五年一贯制1705班
何追求
33
11
3+2 1801班
汤海晨
45
12
3+2 1802班
刘长秀
38
13
3+2 1803班
陈星关
40
14
13+2 804班
吴姿蓉
15
五年制1805班
王宁
二、申报奖学金基本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无任何违纪行为;
2、符合学生手册《奖学金评定办法》评定的基本条件;
3、单项奖(进步奖)根据各班实际情况上报,但各班不能超过2名。
三、评选要求和程序:
1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各班主任负责评选和初审工作,并在班级公示,时间至少两天。
2、凡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,取消资格后不再增补名额。
3、请班级在2019年9月18日前将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单、申请材料、各班综合考评等书面材料送至李涛老师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