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4月2日(星期六)至4月4日(星期一),共3天,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课上班。
二、 有关要求:
(一)双休、节假日值班正常进行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。
(二)各部门要按照学院要求,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及时掌握学生动态,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浙江工贸技师学院
2016年3月28日